各类户口工作流程图 1、主要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其执行意见、《大连市关于私人投资、
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暂行办法》(大政发[2006]57号)
2工作部门:区市县公安(分)局或派出所
3、材料不全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 持申请表、单位(街道)证明、 申请人及迁入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迁出
地派出所户籍证明、非农业人口的《失业证》等相关手续 持申请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验资金报告、投资凭证、
完税凭证、资产负债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迁入人户籍证明(原户籍派出所出具)、居民身份证、婚姻证
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持申请表、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合同、迁入人
户籍证明(原籍派出所出具)、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等相关手续 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部队干部的近期任职命
令、家属随军户口报告表、家属户籍证明(原籍派出所出具)、家属身份证、军人军官证、婚姻证明、城镇人口需失业
证、落户地户口簿(落户地址确认单)等相关手续 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持《准予迁入证明》至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迁出户口。 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批。
工作时限:购房落户20个工作日,投资落户1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4.5元(辽价发[1994]117号)。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并由区市县
公安分局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各4.5元(辽价发[1994]117号)。 依据大政发[2003]62号文件,其它区市县
到其它区市县人口结构办(各区市县公安分局户政科)。
时限:2个工作日 依据大政发[2003]62号文件,市内四区到市人口结构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
时限:2个工作日 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区市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批,并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4.5元(辽价发[1994]117号)。 原户口所在地迁出
户口。 “三投靠”类落户购房落户 投资落户 军官家属 (无职业)随军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户口簿、落户地户口
簿等手续至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工作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项目:收取《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5元(辽价
发[1994]117号)。 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手续至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工作时限:当场办
理。 收费项目:无。 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手续购房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工作时限:当场办理。 收
费项目:收取户口簿工本费9元(辽价发[1998]13号)。 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户口簿、落户地户口簿等手续至
落户地派出所落户。 工作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项目:收取《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5元(辽价发[1994]117号),户
口簿工本费9元(辽价发[1998]13号)。 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户口簿、落户地户口簿等手续至落户地派出所落
户。 工作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项目:收取《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5元(辽价发[1994]117号),户口簿工本费9元
(辽价发[1998]13号)。 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工作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项目:收取户口簿工本费9元(辽价发[199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