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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代办赔偿原则
 发表于:2011-01-02 浏览正在读取次 [来源: ]

赔偿原则

此赔偿原则仅适用于以下情况:

  • 用户委托代送的文件或物品丢失、损坏;
  • 代购商品的品牌、质量或数量与用户实际要求不符;
  • 未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用户跑腿任务。

赔偿方案

  • 运送途中物品发生丢失或损坏,按物品实际价值赔偿,文件类物品统一赔偿金额为30元,商品类物品根据实际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上限为500元。
  • 代购商品未按时送达,免收跑腿费。代购商品品牌、质量与用户要求不符,免收跑腿费、商品费用。
  • 未按时完成跑腿任务,但也未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免费赠送一次跑腿服务。

不赔偿的情况

  • 因用户原因造成的延误(例如: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电话无法接通等);
  • 非人力可以抗拒因素造成的延误或跑腿任务无法完成
  • 代购过程中用户对已购买的商品提出退换货要求,如商家允许退换货,我们可以代用户办理退换货。如不能退换货或不能等值退换货,用户需自行承担相应损失,我们的服务费用正常收取。
  • 用户文件或物品在通过第三方邮寄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我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执行第三方物流或快递公司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