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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12/30 10:51:56
  • 楼主(阅:62402/回:0)交警部门提醒:没必要年底集中”消分”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昨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对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解读。记者同时了解到,由于即将实施的123号令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增多,而且不少原有的记分项目的分值也提高了,因此现在不少司机就开始忙着年底扎推“消分”,就怕今年年底不“消分”,今年的违章记录就会被按照明年新规的高记分标准执行。由此,也导致我市的交通违章电子处罚站人满为患。

        交警部门为此提醒市民,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有违法记录的,记分标准仍按原来标准实施,2013年1月1日以后违法被记录的,处罚记分标准则按123号令规定实行。所以,大家完全没有必要年底集中“消分”,处理违章记录。

        据悉,从明年开始,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其中,不按规定悬挂、安装或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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